我局对2024年度第二期遥感监管疑似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扰动图斑进行现场复核,发现中山市恒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4家市场主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认定标准,我局决定将中山市恒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4家市场主体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
中山市水务局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
1.关于将中山市恒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公告.pdf
2.关于将中山市熊猫里体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公告.pdf
3.关于将中山市小榄镇联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列人“重点关注名单”的公告.pdf
4.关于将中山市坦洲镇新前进村枝埔经济合作社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公告.pdf
5.关于将中山市坦洲镇新前进村申堂经济合作社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公告.pdf
6.关于将中山市深中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公告.pdf
7.关于将中山市南朗镇泮沙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列人“重点关注名单”的公告.pdf
8.关于将中山市东凤镇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公告.pdf
9.关于将中山市东凤镇第二中学列人“重点关注名单”的公告.pdf
11.关于将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列人“重点关注名单”的公告.pdf
12.关于将广东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人“重点关注名单”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