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事项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8-04-04 来源:局基本建设科

 为深入推进中山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水利行业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相关举报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垄断农村水资源的:主要包括利用宗族势力或串通相关部门、基层组织等,低价承包山塘、水库、小水电站等,霸占控制水源、乡村河道等农村水利公共资源,祸害百姓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主要包括破坏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建设中强揽工程、恶意围标、串标竞标,尤其是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中,“村霸”横行,垄断工程建筑材料、属地强买强卖干扰工程建设、煽动闹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非法采、运砂的:主要包括在河道、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内,非法盗采、滥采河砂,非法运砂;长期盘踞在河道、库区,串通煽动村民、横行乡里的“砂霸团伙”,暴力抗法、干扰水行政执法及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占用河道的:主要包括违垦水域岸线,在河道库区管理范围内违建构筑物、码头、搅拌站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破坏水资源的:主要包括非法打井偷采地下水,向河道湖泊、地下偷排污水等破坏水资源、水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保护伞:水利行业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或充当“保护伞”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其他水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0760-88856662(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信件举报:可以将投诉资料邮寄给中山市水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中路178号中山市水务局302A室,邮编:528400。

(三)电子邮件举报:可以将投诉资料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地址:zsslshce@163.com。

  (四)现场举报:直接到中山市水务局举报。

  中山市水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