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小微企业用水快速报装“三零”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录入时间:2022-01-21 来源:本网

失效日期:2023年9月9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供水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获得用水便利度,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粤府函〔2020〕357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号)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中府办函〔2021〕56号)等文件,制定了《中山市小微企业用水快速报装“三零”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水务局

2021年9月9日

  (联系人:陈楠,电话:88830539)



中山市小微企业用水快速报装“三零”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持续优化本市营商环境,并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获得用水便利度,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用户满意度,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依据

  (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粤府函〔2020〕357号)。

  (二)《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号)。

  (三)《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中府办函〔2021〕56号)。

  二、适用范围

  全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所有小微企业申请的公共供水管线接入工程,主要为从公共供水管网到产权分界点的供水连接管。

  三、工作目标

  针对小微企业用水报装申请,进一步优化用水报装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接水成本,实现快速报装“三零”服务,即“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进一步提高供水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服务内容

  (一)实现小微企业用水报装“零上门”

  提供线上办理渠道,用户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粤商通、粤省事、微信公众号、供水企业网上营业厅平台提出用水申请,并上传报装资料。

  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系统推送或用户拨打各供水企业服务热线提出小微企业用水报装的,供水企业在收到用水申请后,主动与用户沟通,无需用户多次往返营业厅。

  (二)实现小微企业用水报装“零审批”

  对于符合本方案适用范围的用水申请(报装消防水表除外),小微企业在用水报装时需提供《小微企业承诺函》,供水企业无需内部审批,直接实施。若市政府或相关审批部门针对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出台简化或免于行政审批的政策规定,则从其规定。    

  (三)实现小微企业用水报装“零投资”

  对于符合本方案适用范围的用水申请(报装消防水表除外),由供水企业负责实施的,所涉及的工程建设安装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

  五、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所指代的小微企业,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若国家、省、市出台最新的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二)市镇两级供水主管部门做好小微企业用水快速报装监督指导工作,各供水企业具体实施。

  (三)未开通线上办理渠道的供水企业,依实际情况尽快开通线上服务。

  六、实施日期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