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启用企业电子印章、个人电子签名等事项的通知

录入时间:2026-07-08 来源:本网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招标投标活动中用章行为的有效性,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广东省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企业电子印章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就我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项目进一步启用企业电子印章、个人电子签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自2026年7月15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项目。

  二、实现方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等环节,须采用企业电子印章和个人电子签名。

  三、注意事项

  (一)在2026年7月15日前已发布招标公告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项目有关盖章(签字)要求仍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各有关单位(个人)应选取依法设立的取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机构提供企业电子印章和个人电子签名认证服务。

  (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本通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上传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时需在交易系统填写“为本投标文件提供企业电子印章认证服务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名称以及验章客户端下载网址”和“为本投标文件提供个人电子签名认证服务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名称以及验章客户端下载网址”。投标文件中的企业电子印章、个人电子签名将通过投标人填写的上述信息进行核验,如核验不通过的,视为无效的企业电子印章、个人电子签名。投标人应提前使用相应的验章客户端对投标文件内的企业电子印章和个人电子签名进行核验,确保递交的投标文件所加盖的企业电子印章和个人电子签名正常、有效。

  (四)市水务局将对招标文件范本作相应的调整,相关单位可下载使用。

  四、咨询联系方式

  中山市水务局,0760-88873882。


  附件:1.中山市水利工程招标文件范本

             2.中山市水利工程招标备案材料



中山市水务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