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9-01-21 来源:局基本建设科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附件1)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开展“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范围、内容和目标
    (一)专项整治范围:全面排查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
    (二)专项整治内容和目标: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预防和监管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长效机制。
    二、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即日起至2019年2月3日)。
    本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自查自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应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相关问题的人员、单位,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在自查自纠期间,对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全面排查(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6月底)。
    1.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水利企业(附件2)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本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全面排查,整理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将本单位人力资源汇总表(附件3)、(专业)资格(注册)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汇编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9年3月20日前报送市水务局。各有关单位对报送资料真实性负责。
    2.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水利工程业务(有在建工程项目以及参与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介超市服务等)企业,严格落实“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杜绝一切“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水务局将对各有关单位报送资料、施工现场资料、投标文件等通过现场核对、函询、对比信用信息监管平台等方式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进行查处,并将相关问题和线索报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中山市水务局
2019年1月16日
(联系人:邹成喜 电话 88836580 张建长 电话 88856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