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通讯员 黄思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保障河道健康和行洪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在广东省发布2022年1号总河长令后迅速行动,结合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和水污染治理攻坚战,于近日发布中山市2022年第1号总河长令,进一步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和水污染治理工作。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总河长令指出,整治妨碍行洪突出问题,保障河道行洪畅通,事关百姓福祉、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刻不容缓。我市要全面排查整治阻水建筑物构筑物等10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后列入水利部、省水利厅、市水务局整治清单的清理整治工作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销号制度,整治一宗,销号一宗,做到排查无死角、整治能到位,推动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坚决打赢水污染治理攻坚战
总河长令指出,我市要下定决心、直面问题,把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按照“三通三控一平台”的总体思路,树立“以水治水、生态治水、产业治水、依法治水”的理念,整体推进全市水环境科学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流域治理,用最硬举措、最高标准,排除万难、铁腕治污,打一场没有退路的水污染治理攻坚战。
总河长令要求,要深入贯彻市委“转作风、再出发、开新局”要求,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坚韧和执着,真抓实干,干出成效。各级河长要将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水污染治理作为巡河履职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督促,积极协调解决影响进度的重大问题。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作为,切实履行河长职责,日夜兼程,坚决完成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整治和水污染治理任务。
下一阶段,我市将以此次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治理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河道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机制,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侵占河湖问题,全面提升河道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市防灾减灾能力、改善我市水生态环境,努力实现江河安澜、秀水长清,打造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幸福河。
一审:陈杰鸿
二审:萧晓钰
三审:李征
素材来源:市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