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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水行政执法工作获《中国水利报》专刊报道

录入时间:2024-06-07 来源:本网  分享:

  本站讯(通讯员  梁敏洁)近日,由水利部主管的全国性报刊《中国水利报》刊载中山市水务局以《凝聚执法合力,回应社会关切》为题的报道,肯定河湖“四乱”图斑整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方面工作成效,向全国宣传中山市水务局水行政执法先进执法经验,形成共建共享良性发展的创新做法和实践成效。

  中山市水务局水行政执法已建立以“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河湖安全保护协作、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等体制机制为纽带的四梁八柱实体架构,确立“联合执法、公益诉讼、刑事追责、生态赔偿”四重模式,全面提升依法治水管理能力。

  一是协作共建,打击违法行为有力度。中山市水务局为破解对违法水事行为行政处罚力度低这一难题,逐步构建起一整套协作机制。依托协作机制,于2023年成功查办了行政、刑事、公益诉讼“三位一体”案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等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水务领域新型案件,提高震慑力。

  二是务实进取,落实水行政执法有尺度。中山市水务局持续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强化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不断向镇村输送市级优质法治资源。2023年,先后组织开展河湖安全专项执法、河道非法倾倒渣土、水资源保护等系列专项行动。多项执法监管工作经验或案例得到水利部、省河长办、省水利厅等上级部门的肯定和推广。

  三是不忘初心,参与社会治理有温度。中山市水务局结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妨碍河道行洪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对于违法违规占用河湖、水库、山塘、蓄滞洪空间和排涝通道等问题,依托市镇两级合力,共同维护排水排涝体系的安全性。2023年,中山市在国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中获评A级,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水环境的期盼。始终坚持推动水务领域执法工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刚性执法向刚柔相济转变,由事后处罚向前置预防服务转变。积极推行非现场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对企业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既坚持执法“尺度”,又彰显执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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