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推行“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调整申请核定”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实现更快更好更方便地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结合中山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管理工作的具体实际,我局对2015年印发的《中山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调整申请办理规程》进行了修订。2020年6月9日至6月23日期间于中山市水务局政务网站和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水务局窗口公示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截至公示期满,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
中山市水务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