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就彭雷斌无河道采砂许可证采砂案,公开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彭雷斌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20年11月25日上午9时
三、 听证会举行地点:中山市水务局(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中路178号) 四楼 407会议室
四、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0年11月23日前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10人的,可以推选2至5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山市水务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