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办节约〔2021〕119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水节约函〔2021〕921号)要求,我市开展了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经单位申请,验收组验收,确定中山市堤围管理中心等3家单位为我市第一批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现予以公布。
中山市水务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