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山市水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奋力实现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目标和《中山市2021年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部署,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以“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重要文件精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重点党内法规。截至12月,市水务局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62次。在水务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等专题培训班,举办水务干部综合能力提升业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学习考试,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参学参考率均达100%。
(二)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一是聚焦谋划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直面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高质量高速度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任务,非中心组团11个项目已全部开工。扎实开展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改造,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作,全力做好供水安全保障,推动水务高质量发展。推动河长制落地见效,扎实开展河湖清理行动,完成“四乱”问题销号939宗,高质量建设万里碧道60.6公里,助力美丽中山建设。二是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立中山市水务技术中心,将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分离;优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压减至39个工作日以内。将容缺办理引进水行政审批中,最大限度地节约了水行政审批的时间成本,做到群众少跑腿,审批不耽搁。将承诺制审批引入高频事项“市辖区内不涉及跨市级行政区划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业务”,对企业类和动土面积5公顷以下、挖填土方5万方以下的建设项目均实行告知承诺制,使该业务做到“即来即办,现场办结”。目前全局23个行政许可事项即办率均为100%,时效压减率高达94.96%,“一窗办理率”“跨域通办率”“自助办理率”“预约办理率”和“就近办理率”等重点指标均达到100%。深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工作。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动态排查出台的政策措施,坚决预防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三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2021年,我局委托翠亨新区实施翠亨新区、南朗街道的行政许可16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行政征收1项;授权南朗街道在其行政区域内(包含翠亨新区起步区)以自身名义行使水务领域行政处罚348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强制15项。四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截至12月,在中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行政许可数据598份及行政处罚数据76份。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56宗,联合抽查8宗,对抽查结果均予以公示。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信用行为记录认定标准》,针对项目相关人员不到位等问题累计发出不良信用行为处理通知书16封,扣减相关单位信用分值。
(三)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推动重点领域立法。推动《中山市河道管理办法》出台,向市司法局报送政府规章《中山市河道管理办法(草案)》,现该草案已按法定程序提请市政府审议。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积极使用中山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截至12月,在平台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2宗。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中山市水务局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用语指引》《中山市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风险评估清单》,截至12月,执法过程形成文字记录623份,音像记录3092条,对80个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四)全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将西河泵站工程、《中山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山市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纳入我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范围,纳入事项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五)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大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非法占用岸线专项整治、打击水土保持“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联合执法等19项专项行动,整治非法采砂、乱堆乱建、河道洗砂洗泥、水土流失等重点问题,专项行动中共检查运输船只160艘次,抓获非法洗泥船1艘、非法洗砂船3艘、运泥船2艘、抓斗作业船1艘。对全市147个占用岸线涉水类砂石场全部整治销号,完成38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利用地问题整治,现场核查并分类处理省水利厅下发的464个河湖“四乱”图斑和357个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扰动图斑,督促完成221宗水土保持项目整改。二是规范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修订《中山市水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基本覆盖我市水行政执法领域常用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水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规范不予处罚情形的适用标准。
(六)持续优质高效推进政务公开。一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机制,组织开展《中山市水务局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在我局政务网站设置“中山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等专栏。截至12月,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中标结果42宗,财政预决算9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376宗。三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印发《中山市水务局舆情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对水务领域舆情风险点的研判,提高舆论处置和引导的能力,确保及时稳妥应对突发舆情。截至12月,在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稿共607篇。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认真及时开展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工作,截至12月,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4件,办理政协提案16件,处理各类投诉、咨询、信访件合计539件(次),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截至12月,我局办理行政复议案14宗,行政诉讼案7宗,局负责人出庭应诉4次。
(九)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制定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中国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水务普法进工地、进社区,实现精准普法。
(十)扎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一是全面、认真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水务系统疫情防控,实现“零疑似”和“零确诊”。二是印发《中山市水务局关于加强水闸、船闸及砂石堆放场靠泊点疫情防控工作的函》《关于切实加强砂石堆放场水运靠泊点疫情防控的函》《关于加强水闸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督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决守住水(船)闸等“外防输入”关口,累计检查督导砂石场179座次,全市39个合法经营的砂石堆放场已全部完成视频监控安装;强化对全市各镇街191个水(船)闸疫情防控的检查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巡查33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将法治学习内容纳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议题,全年主持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16次。印发中山市水务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法治建设工作做到细化分工,加紧督促,严抓落实。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组织《中山市河道管理办法(草案)》的起草工作,主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共42次,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指标和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落实。
(二)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印发中山市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局门网站进行公示,对纳入事项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决策,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法律意见,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关。全年共主持召开局务会议22次,党组会议44次。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定期举办廉政教育专题培训讲座,对2021年新提拔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制定《中山市水务局行政执法人员公正执法规定》,督促全体干部依法行政。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与原因
(一)水务立法工作进度需进一步加快。全市水务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较少,不能满足水务管理需求问题仍然存在,一些重点领域立法、重要规范性文件推进比较慢。
(二)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实践需要深化。在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和指导有所欠缺。
(三)水务普法宣传工作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现行水务普法形式较为单一,还需进一步树立创新思维,丰富普法形式,达到精准普法的效果。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加快重点领域水务立法。积极争取市司法局支持,立足水务部门,以问题为导向,加快将政府规章《中山市排水管理办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中山市排水管理条例》,尽快出台《中山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规定》。
(二)增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围绕政治素养、综合法律知识,执法能力等方面,加强理论和实操培训,切实提高水务系统全体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应用中山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执法办案,2022年将行政检查案件纳入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办理,全面提高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