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办节约〔2021〕119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水节约函〔2021〕921号)、《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水节约函〔2022〕394号)要求,我市开展了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经单位申请,验收组验收,确定中山市水政监察支队等5个单位为我市第二批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现予以公布。
中山市水务局
2022年4月28日
中山市第二批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名单
备注:中山市供水事务中心与中山市水务局合署办公,无独立办公楼。中山市水务局已于2020年12月经广东省水利厅评为“广东省水利行业节水机关(省级)”,因此中山市供水事务中心视同已完成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