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的规定及当事人申请,本机关决定公开举行听证。现公告如下:
一、案由: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案
二、当事人:中山市凯茵豪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听证会举行时间:2024年2月26日9时00分
四、听证会举行地点: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中路178号中山市水务局四楼407会议室
特此公告。
中山市水务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