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时,发现三林生活家木业(中山)有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广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山星晨花园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市场主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认定标准,我局决定将三林生活家木业(中山)有限公司等3家市场主体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
中山市水务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