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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水务局加处罚款催告书送达公告

录入时间:2025-03-17 来源:本网  分享:

名称:广州市中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Y7EYM7U

  因你公司在洪奇沥水道中山市黄圃镇吴栏村三星围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渣土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结合《中山市水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第九条的规定,本局于2024年9月5日对你公司作出《中山市水务局加处罚款决定书》(中水加决罚字〔2024〕2号)。因无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执法人员于2024年9月29日在中山市水务局政务网站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中山市水务局加处罚款决定书》(中水加决罚字〔2024〕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上述处罚决定书要求你公司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纳至中山市12家非税收入代收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详见《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按照上述处罚决定书规定的履行义务,你公司应于2024年11月13日前缴纳罚款,截至2025年2月13日你公司仍未缴纳罚款。现催告如下:1.请你公司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本局提出。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局将依法强制执行。

  因无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中山市水务局加处罚款催告书》(中水加罚催字〔2025〕3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中山市水务局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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