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山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为中山水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聚焦巩固水污染治理成效,助推中山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一是继续推动“河长+治水”工作机制走深走实,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发挥总河长令动员作用,市镇协同,不断完善污水管网系统,提升截污纳污效果。经整治,中山河涌水质明显改善,城镇建成区河涌基本消除黑臭,主干河涌基本消除劣V类。中山“河长+治水”模式入选全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治水工作得到央视、人民日报、中国环境报、中国水利报等央媒深度报道。
二是持续强化河涌岸线管控,建设美丽幸福河湖。聚焦聚力整治重点河涌岸线,高质量推进河湖水岸绿化,打造绿美碧带。2025年我市基本建成23条绿美河涌,新建碧道20公里,累计完成碧道201公里,金钟湖获评省级幸福河湖,横栏西江花洲获评省级绿美碧带。
三是推动全市污水管网建设和完善,提升污水处理效能。聚焦推进暗涵整治工程,有序持续推进老旧污水管网检测更新、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非中心城区排水厂网一体化工作。累计完成排水管网修复359公里,累计完成暗涵清淤158段,全市新建污水管网802公里。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水务局党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重点内容,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专题学习。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相结合,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处理问题,提升水务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筑牢水旱灾害防御防线,提升防洪减灾保障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建立健全水利预警机制,确保预警信息快速、精准、有效地传递给各级责任人和受影响群众。全力推进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加快推进茅湾涌防洪排涝整治工程、西河泵站项目建设。成功应对16轮强降雨、6个台风影响,未出现水利工程重大险情、无人员因灾伤亡。
二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升供水安全保障。开展规范取水行为专项行动,加强取水许可事后监管,维护良好取水秩序。加强与税务部门协作,贯彻落实水资源税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印发《中山市水源保障规划》,构建全市供水安全保障新格局。累计完成630个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一表一户”改造工作,实现由供水企业统一管理、专业维护,惠及居民约38.9万户。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招标文件提前公示制度,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为372家投标企业节省现金投标保证金约2939万元。加大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管,依法处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信用行为。2025年,对10宗水利项目13个市场主体在建设过程中的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和信用惩戒,并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四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通过“网上办”“预约办”“预审制”“移动审批”等各类服务模式,利用“互联网+”“AI+”的信息化审批手段,为水行政审批提速、增质,助力中山市乡村振兴、交通建设、城市建设、民生建设、“工改工”项目等重大工程落地。建立健全审批服务评价机制,在窗口公布监督电话,畅通问题反映和处理渠道,提高水行政审批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真正用行政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
(四)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持续推动重点领域立法。为构建科学完善的排水管理法治体系,推动《中山市排水管理条例》的出台。该条例对排水管理工作进行全链条把控,为解决我市排水问题提供法治保障。2025年1月《中山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实施,我局积极推动出台珠海、中山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巡河机制。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梳理存量文件9件,除有效期满自然无效的规范性文件外,未发现应当修改、提前废止的文件。
(五)全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坚持民主集中制,召开党组会议45次,局务会议32次,集体审议了涉及治水领域,相关改革和重要项目安排等重大事项,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六)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开展重点河涌岸线整治。2025年,共清理整治涉河乱占面积12.53万平方米,清拆构筑物面积12.84万平方米。
二是分批次开展重点河涌岸线整治工作,助力打造美丽幸福河湖。2025年,首批39条重点河涌已基本完成整治任务,水环境持续向好。
三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规范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确认制度,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规范行政检查频次,行政检查程序,未出现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七)持续优质高效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2025年,市水务局政务网站发布工作动态61条,招投标信息48条。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依托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水务信息。2025年,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超过250篇,南方+APP中山频道刊登水务相关稿件超过300篇。
(八)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认真及时开展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工作,2025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5件,办理政协提案11件。
(九)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充分发挥内部法制审核部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在复杂事务处理、决策风险评估等环节提前介入,保障依法行政,降低产生社会矛盾风险。2025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宗,行政诉讼一审案件3宗,局负责人均按规定出庭应诉。处理各类投诉、咨询、信访件合计836件(次),按时办结率100%。
(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
一是多措并举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组织普法志愿者通过摆摊设点、派发宣传资料、讲解典型案例、有奖问答活动等方式,向来往群众普及水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升水法律知识的普及率和知晓率。
二是围绕特定宣传主题开展普法宣传。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各类活动,推动法治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注重加强局党组对水务法治工作的领导,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新阶段水务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依法行政,民主决策。
常态化抓好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培训,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水务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观念。研究审议珠海、中山市前山河流域联合巡河机制等重大事项,主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8次,定期听取相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有力领导水务法治各项工作落实。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通过线下集中学、线上视频学等多种方式,确保执法人员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
二是定期开展水务领域案卷评查工作,通过反馈分析共性问题,提升我市水行政执法案件质量。
三是深化多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合力。积极与海事、交通、公安等部门或广州、珠海、江门等地市开展联合巡查执法,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但仍存在不足之处。
(一)河湖长制工作有待进一步走深走实。巩固提升水污染治理效果,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需将河湖长制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
(二)科技化、信息化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在线监控、遥感技术、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虽已逐渐应用到执法实践中,但执法人员对非现场执法模式取代部分传统执法取证模式仍在探索中,对相关执法平台的数据整合分析能力仍不足,离科技赋能执法效能显著提升仍有差距。
(三)水务普法宣传的影响力有待提升。适应新形势下传播方式和要求的方法不够多,水务普法精品较少,普法形式仍缺少创新性,水务普法吸引力不足,与全方位营造良好水法治氛围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四、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继续完善水务制度体系,推动水务高质量发展。深化“河长+治水”工作机制,纵深推进水污染治理。加快《中山市水网建设规划》修改完善,着力推进现代化水网建设,为全域建设幸福河湖筑牢基底。推进《中山市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编制,优化防灾减灾体系,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二)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效能。继续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落实“亮码入企”规定,坚决遏制乱检查。继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进一步加强信用监管,落实行政处罚信息修复政策。
(三)开展水务领域特色普法。创新线上普法,通过新媒体矩阵,打造普法精品,增强群众的关注度、参与度。线下精准宣传,紧贴群众需求,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生活常识,将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营造良好水务法治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