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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乡镇妈坑水库截洪沟工程施工项目异议处理情况表

录入时间:2024-05-10 来源:本网  分享:
序号项目名称招标人异议情况是否受理异议接收时间异议回复时间处理结果备注
1中山市三乡镇妈坑水库截洪沟工程施工项目中山市三乡镇水务事务中心投标人A提出异议事项:
投标人A已在资格标函里提交当天、真实、有“信用中国”水印的信用报告和“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在投标人电脑上能识别出信息报告里面的“信用中国”水印,不存在无“信用中国”水印情况)。且开标时,由招标代理现场登录以上平台,复核所有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并提供给评标专家委员会作为评审依据。提供网址上可查核,投标人A未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5日作最终回复招标人作出异议答复:
依据招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在审查投标人A的资格标函时,投标人A资格标函中所提供的信用报告没有“信用中国水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人A资格评审不通过。
投标人B提出异议事项如下:
异议事项一:投标人C参与本项目所公示“七、类似工程业绩表”的完成日期与投标人B通过“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库”上查询到的该工程业绩完成日期不一致,投标人B认为该业绩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异议事项二:投标人C参与本项自所公示的技术标函\(二)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中的技术负责人,投标人B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设通查询不到该人员相关信息,投标人B对该人员证书真实性及有效性提出质疑。
异议事项三:投标人C参与本项目所公示“七、类似工程业绩表”的格式未按照答疑澄清文件的格式进行编制标书,应当废标处理。
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5日回复受理异议,4月19日作最终回复招标人作出异议答复:
1、经向相关单位发函询证及招标人进一步核实,投标人C投标文件中的“七、类似工程业绩表”的完成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C投标文件中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可以查询到相关信息。
3、投标人C投标文件“七、类似工程业绩表”的格式多了一个引号,但其实质内容均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D提出异议事项如下:
异议一:投标人D发现第一候选人投标人E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录入的全部业绩中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项目,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中标单位并非是投标人E,且投标人E在录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项目业主单位的成立时间晚于项目开工时间。
异议二:投标人F修改了投标业绩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真实造价金额,在相关官方网站查询到的项目中标金额与投标人F中标公示的业绩金额不一致,明显造假了业绩。
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5日回复受理异议,4月30日作最终回复招标人作出异议答复:
1、经核实,投标人E并非第一中标候选人,与事实不符。
2、经核实,投标人F业绩的合同金额与投标人F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价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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