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山市南头(黄圃)镇取水口迁移工程已由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中发改审批[2019]79号、中发改投审[2020]10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市镇两级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市财政60%,镇财政40% ,招标人为 中山中汇取水口工程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中山市东凤镇、南头镇,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座往黄圃方向输水的加压泵站,设计流量1.53立方米/秒;新建管径DN1800原水管道(东凤新取水口至南头水厂段),长度6.6公里;新建管径DN1200原水管道(加压泵站前至南头第二水厂段),长度0.2公里,输水管道全长6.8公里。途经同乐工业大道——经同安大道——穿越105国道——穿越在建南沙港铁路、在建广中江高速——经同安大道——穿越在建的感恩路——穿越鸡鸦水道——进入南和西路和中途提升泵站。本项目概算总投标40041.68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市镇两级财政解决,本次招标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0115.60万元(包含环保工程和水保工程建安费)。本次招标部分监理费为575.88万元(包括:工程监理费388.34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0.16万元、环境保护监理费6.6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07.75万元以及环境保持监测费73.03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5758800×(1-20%)=4607040.00元。
2.2招标范围
本项监理服务期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监理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需监理配合的服务事项。
(1)准备阶段:协助招标人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及进行前期的施工图纸审查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2)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环境保护工程的监理及监测、水土保持工程的监理及监测等。
(3)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
(4)本项目其他需监理配合的服务事项。
2.3监理期限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期限:暂定16个月,保修阶段监理工作期限: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1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2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已办理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管理登记。
3.3诚信要求: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B/√C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根据2020年5月20日印发的《关于自觉维护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诚信等级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单位不满足诚信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6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和绑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参与项目投标。用户注册和绑定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栏目。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发售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通过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下载完整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上发布。
招标人:中山中汇取水口工程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4楼
邮编:528400
联系人:傅工、阮工
电话: 0760-8826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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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室 (中山分公司)
邮编:528400
联系人:郑工、吴工
电话:0760-88633721
传真:0760-88873238
电子邮件:zsgzg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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