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珠联围联石湾水闸三防物资调度中心工程 已由 中山市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及中山市水务局 以 中发改坦洲投审〔2021〕8号、中水审复〔2021〕6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山市坦洲镇水务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镇级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山市坦洲镇水务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为中山市坦洲镇中珠联围联石湾水闸管理区,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联石湾水闸三防物资调度中心;按现有规模在原中心北侧46.2米处重建联石湾水闸三防物资调度中心;管理区场区设施恢复建设。新建联石湾水闸三防物资调度中心采用框架结构体系,平面呈方形,占地面积404.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94.48平方米,共三层(地上),总高13.2米。首层楼地面高程不低于1.80米(珠基),建筑物设置三防仓库、应急室、资料室等,基础采用φ400预应力砼管桩基础。本工程概算总投资496.43万元,其中招标部分预算金额为4316210.64元,计划工期为240个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新建联石湾水闸三防物资调度中心采用框架结构体系,平面呈方形,占地面积404.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94.48平方米,共三层(地上),总高13.2米。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与装饰工程、电气防雷工程、消防水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抗震支架工程、室外安装工程、室外园建工程等。如未提及按具体施工设计图纸及中介预算等相关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水利行业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非广东省内企业,所提供的建造师证必须是一级资格);注册建造师证书应与企业相符,专业不符或证企不符不予受理。
3.1.3诚信要求:
① 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下载的信用报告(有信用中国水印)作为未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
② 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③ 投标单位须完成“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址:http://xypt.mwr.cn/)信息填报(提供相关证明)。同时,不接受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记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以证明未记有不良行为记录。〕
④ 投标单位须完成“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址:http://210.76.74.108/xydtgl/index)信息填报(提供相关证明)。同时,不接受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分数100分以下的企业参与投标。〔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提供“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站“企业基本信息”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⑤ 不接受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网址:http://chengxin.zsjs.gov.cn:8082/)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参与投标。〔投标单位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开标时由招标代理现场复核〕
⑥ 投标单位须对企业行为作出信用承诺,否则按废标处理。(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按本招标文件提供格式)
注:开标时,由招标代理现场登录上述网站,复核所有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并提供给评标专家委员会作为评审依据。如查实投标人在上述网站被记有所列不接受投标情形的记录或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的,则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1.4其他要求:
① 专职安全员(或安全主任)取得水利行业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和绑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参与项目投标。用户注册和绑定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栏目。
4.2 招标文件(含有关附件)统一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发售。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具体时间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该项目的议程安排)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通过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下载获取完整的招标文件(含有关附件),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发售给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具体时间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该项目的议程安排),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地点
本项目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参与项目”→“网上开标”栏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依法提出开标异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zs.gov.cn上发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zbtb.gd.gov.cn上发布。(招标人须按《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