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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府检联动 守护美丽中山 ——市检察院、市水务局在全省率先联合签署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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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4日下午,我市检察机关、水务部门召开府检联动工作会议,联合签署《中山市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欧阳锦全,市检察院检察长周虹、副检察长何泳东,市水务局局长黄宇健等领导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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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检察院何泳东副检察长通报了自“河长制+检察”协同工作机制建立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加强与水务部门合作情况。市水务局黄宇健局长就《实施意见》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说明。

  会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泳东、市水务局局长黄宇健在副市长欧阳锦全、市检察院检察长周虹的见证下联合签署了《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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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检察院周虹检察长强调召开本次府检联动工作会议,是落实“府检联动”工作机制部署,加强公益诉讼领域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的具体举措。

  今年以来,检察机关与水务部门开展全方位、多维度的合作,在推动水污染治理、水生态环境保护、惩治非法洗砂、盗采河砂等方面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件,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山特色、符合中山实际的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新路子。

  为巩固成果,提升合作水平,两家单位联签《实施意见》,这对进一步加强双方在公益诉讼领域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对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周虹检察长还提出了三点要求:

  坚持共赢理念,以实际行动推动《实施意见》落实。在办案中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坚持在“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准确把握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最佳结合点。

  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执行《实施意见》相关要求。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水环境资源犯罪;另一方面要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严格依法履职开展监督。

  及时总结宣传,提升《实施意见》实施效果。对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形成制度,推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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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锦全副市长对“府检联动”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表示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具体实践,全面推进我市法治政府的建设的生动体现,并就下一步协作工作提出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我市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重要意义。要持续深入开展“府检联动”工作,深化检察机关与水利部门的协作配合,更好地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作用。

  凝心聚力,确保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取得实效、检察机关、水务部门要继续强化双向互动,在信息共享等方面按照已定的协作机制进行有益互通。

  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氛围。检察机关、水务部门要通过联合通报协作情况、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宣传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情况,鼓励和支持群众依法举报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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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陈杰鸿

二审:萧晓钰

三审:李征

素材来源:中山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