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政监察支队成功举行首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
本站讯(通讯员
叶少华)9月28日,市水政监察支队成功举行市水利系统首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会议邀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市水务局法律顾问钱敏律师参加。此次会议是市水政监察支队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的重要一环,也是继《中山市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意见(试行)》签订以来的一次有益尝试。
此次会议,围绕2021年12月磨刀门水道倾倒渣土一事进行赔偿磋商。会上,罗华胜支队长介绍案由、案件查办、启动索赔、专家鉴定评估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履行方式等情况,赔偿义务人陈述并发表意见。经磋商,赔偿义务人认同损害事实、损害价值评估,并确定以分期支付形式进行损害赔偿,承担生态环境损害治理费用和评估费用。赔偿义务人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切实承担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市人民检察院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流程等具体内容提出意见建议,为磋商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支撑。
罗华胜支队长表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旨在高效推动受损生态环境的恢复,既尊重当事人意愿,也节约司法资源。市水政监察支队将充分发挥该制度的灵活性优势,督促赔偿义务人责任落实到位,并加大宣传力度,树牢“水环境有价、损害须担责”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从源头预防污染水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
一审:陈杰鸿
二审:萧晓钰
三审:李征
素材来源:市水政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