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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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水务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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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行业领域

依据

权责清单

中山市水务局

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防洪排涝、供水、节水、排水、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等

《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山委办〔201923号)《关于印发<中山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中山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中山编委〔20221号)

1.指导、监督城镇供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等建成后运营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市政排水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小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3.指导水利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4.指导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程并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

5.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大江大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

6.负责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7.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