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
行业领域
依据
权责清单
中山市水务局
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防洪排涝、供水、节水、排水、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等
《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山委办〔2019〕23号)《关于印发<中山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中山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中山编委〔2022〕1号)
1.指导、监督城镇供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等建成后运营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市政排水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小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3.指导水利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4.指导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程并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
5.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大江大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
6.负责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7.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