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调整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项目特征码检测规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涉嫌相互串通投标情形参考判断标准与处理工作指引(试行)》(粤水建设〔2026〕4号),现对我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项目特征码检测规则进行优化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6年10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项目。
二、实现方式
由交易系统检测各投标人之间是否存在投标文件特征码相同的情形。
三、注意事项
(一)在2026年10月1日前已发布招标公告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项目仍按原规则进行特征码检测比对。
(二)投标人必须独立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之间不得互相拷贝、传送、讨论、商议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文件等。
(三)对在投标过程中凡被交易系统检测到投标文件特征码相同的投标人(通过交易中心计算机编制或上传的除外),市水务局将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四)市水务局将对招标文件范本作相应的调整,相关单位可下载使用。
四、咨询联系方式
中山市水务局,0760-88873882。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涉嫌相互串通投标情形参考判断标准与处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2.中山市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范本
中山市水务局
2026年9月23日

当前位置: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24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