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通讯员 邱凯琼)1月10日上午,市水务局组织召开《中山市地下水功能区划(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评审会,市水务局、国土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业务人员、专家评审组参加会议。与会专家及部门代表结合中山市实际情况及管理需求,就《送审稿》的区划原则、方法、成果等内容进行仔细的讨论,肯定《送审稿》的编制质量及区划成果,并提出部分完善建议。
据悉,中山市属于冲积平原,地质结构松散,过度或不恰当开发地下水易造成地面沉降,而我市部分地区存在一定的地热水和矿泉水资源,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要协调好经济发展需求与地下水资源保护之间的关系,就必须科学划分地下水功能区,研究地下水资源的可开发程度及影响。实施地下水功能区划是地下水环境分级管理和落实环境管理目标的重要基础,是对地下水环境及水资源实施统一监管的必要条件。划定地下水功能区,确定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的范围,不仅是《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山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要求,更是我市严格地下水功能区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科学保护地下水环境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