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府办〔2017〕13号有关“绩效评价信息在经审定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绩效评价信息。现将2019年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资金(水利)绩效评价信息公开。详见附件。
附件:(市水务局)2019年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资金(水利)政策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