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中府〔2013〕2号)等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如下: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组织承办科室
(单位)
决策时间
1
中山市非建成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整合
河湖管理科
2022年12月底前
中山市水务局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