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日期:2023年4月6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中山市水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山市水务局水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试行)
中山市水务局
2022年3月2日
文字解读:http://water.zs.gov.cn/xxml/zcfgx/zcjd/content/post_2076358.html
图文解读:http://water.zs.gov.cn/xxml/zcfgx/zcjd/content/post_20763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