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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水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录入时间:2021-02-03 来源:本网  分享:

  2020年,中山市水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奋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管水。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力做好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一)依法制定疫情防控相关行政管理措施和政策性文件,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印发《关于落实应对疫情用水“欠费不停供”措施的工作指引》,对居民与非居民用水户实施用水“欠费不停供”措施。2020年,该项政策惠及非居民用户超6万户,累计减免违约金约500万元,用水户缓缴水费超3200万元。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指引》,有效保障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为复工复产铺平“防疫”道路。

  (二)加强疫情防控法制宣传。

  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传播疫情防控知识。结合工作实际,将疫情防控普法作品带进社区、带进企业,落实普法责任,引导群众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升审批效率。

  1.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公共服务。2020年,我局通过丰富办理方式、拓展网办深度,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目前,我局23个行政许可事项即办率已实现100%,时效压减率达到94.96%,同时全局的政务服务事项在“一窗办理率”“跨域通办率”“自助办理率”“预约办理率”和“就近办理率”等重点指标上均达到100%。

  2.规范和提高中介服务,完善技术审查市场化。继续依托中介超市平台规范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成果,为市水务局行政审批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截至2020年12月,我局通过中介超市选取服务的事项共63宗。 

  3.做好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工作,为部门证件信息共享打下坚实基础。经核对梳理,我局完成17个政务服务事项的电子证照模板及签发用证对接登记工作。

  (二)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宜放则放,推进强市放权。

  在镇街管理职权调整改革中,我局分别委托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实施依申请事项22项,委托小榄镇实施依申请事项9项,委托其他镇街实施依申请事项8项,切实加强简政放权力度。

  (三)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实现行政审批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

  一是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实现了行政审批全过程信息化跟踪、查询和监督。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局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共收件650宗,办结557宗,办理水利工程开工情况备案34宗,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调整核定536宗,所有受理事项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二是2020年未出现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被司法部门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情况。

  (四)加大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加强违法惩戒。

  1.切实履行行业职能,加强水利(水务)招投标市场监管。一是全面推进“交易不见面、投标零跑动”的交易模式。截至2020年12月,已成功开标27宗。二是实行招标后备案制度。截至2020年12月,完成招标备案项目21宗。

  2.加强对水利(水务)工程质量等重点领域监管力度,依法惩处违法行为。一是对项目推进不力单位开展约谈。截至2020年12月,已约谈9宗项目的相关参建单位。通过和参建单位订立约谈承诺,压实责任,顺利项目推进进度,解决相关问题。二是采用列入不良信用行为记录方式实行监管。2020年我局向10个项目的相关单位下发不良信用行为初步处理告知书,拟对相关单位扣减信用分处理。三是严厉打击水利工程质量问题违法行为,对涉及工程质量问题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3.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随机抽查系统,强化监管力度。一是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制度,在商事监管平台上建立“一单两库”,即随机抽查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二是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强化监督力度。截至2020年12月,我局已完行政检查51宗,联合抽查14宗,对抽查结果均予以公示。

  (五)优化公共服务。

  将“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调整核定”业务导入小区,城区居民可在城区30个小区服务站进行咨询办理。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完成《中山市供水用水条例实施细则》修订工作。

  2020年,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我局起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中山市供水用水条例实施细则》。《中山市供水用水条例实施细则》的出台,一是解决镇街行业监管缺失的问题,二是明确老旧和新建小区供水设施的接收程序和相关要求,三是明确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维护要求,为行业监管提供支撑,四是明确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改造资金来源,解决供水企业因接管二次供水设施面临经营压力过大的问题。

  (二)完成2020年度立法调研工作,加强推进河道保护的立法工作。

  我局完成了《中山市河道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下一阶段,将继续推进河道保护的立法工作。争取将《中山市河道管理办法》纳入《中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和政府规章计划项目》。

  (三)坚持专项清理与全面清理相结合的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积极做好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经审查,对现行有效并以我局为主要实施部门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以我局名义印发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共10份,均予以保留。并在水务政务网站公示了以我局名义印发且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落实情况

  (一)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程序制度化、规范化。

  编制中山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是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的行动之一,也是中山市建设“山水人文、现代精品、开放包容、和美善治”的珠江口湾区理想城市的实际需求。为此,我局作出《中山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5年)》这一重大行政决策,并获政府批准。

   (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2020年,我局法律顾问所在律师团队派出一名专职律师,定期坐班我局,及时为我局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意见。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在2020年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我局下放行政处罚执法事项32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检查1项。为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我局建立联络员制度,每个事项均指定一名联络员,有力推进全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二是积极推动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2020年12月正式应用“两平台”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三是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及时将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2020年,我局将一宗符合“两法衔接”标准的采砂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是我局首起“两法衔接”移交公安查处案件。

  (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覆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为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效覆盖,一是建立《中山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相关制度,落实职能科室(单位)在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监督检查中的责任。二是通过《中山市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范我局法制审核部门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行为。三是制定中山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记录和审核事项。截至2020年12月,我局记录行政执法文字记录118份,音像记录113份;对7宗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整理执法案卷103宗125卷。

  (三)为提高执法效能,创新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配套制度出台规范执法程序指引,保障执法制度的执行。二是加强督察督办。采用“政策法规科+督办大队”双重监督模式,提升执法效率。三是推行执法岗位权责清单制度,落实办案质量追究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截至2020年12月,我局执法人员在工作中无因渎职侵权导致重大群体性事件、公民死亡事件,以及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的恶性案件发生。四是充分运用广东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使社会执法行为监督更有力。截至2020年12月,我局对19宗行政处罚决定及4宗行政强制决定的案件进行了公示。

  (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执法保障。

  2020年,我局12名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37名执法人员申领了执法证。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机制。

  编制了《中山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需要获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便利。

  (二)强化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在我局政务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置“重大建设项目”及“供水和排水执法”专栏,截至2020年12月,我局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中标结果110宗,财政预决算11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194宗。

  (三)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加强信息发布审核。

  制定了《中山市水务局舆情信息收集工作方案》,严格执行门户网站及新媒体信息总编辑负责制和“三审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截至2020年12月,我局在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稿共351篇。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020年,我局承办建议提案27件,均按时答复,答复建议代表委员反馈意见均满意。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2020年,我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中山市水务局贯彻实施〈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六点审议意见。我局将于2021年1月底前对照审议意见上报处理情况报告。2020年度我局收到1份检察建议,并在限定时间内及时回复检察院。

  (三)强化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

  一是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行政执法案件检查工作,通过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规范我局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水政执法效能。二是加强水利资金监督管理。制定了《中山市水利资金检查办法(试行)》和《水务(水利)基建项目资金拨付审核制度》,加强水务资金监督检查,防范资金风险。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做好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

  2020年,我局有2宗行政复议案;2宗行政诉讼一审案,一审案件中,我局负责人均出庭应诉;1宗行政诉讼二审案;2宗民事诉讼案。未有需配合履行法院生效行政、民事裁判案件。

  (二)注重在法制宣传教育中服务群众,提高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截至2020年12月,我局共收到信访276宗,全部按法定时限办结。

  九、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将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制度与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宪法监察法等有机结合起来,将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培训计划。组织本系统全体公职人员参加学法考试。

  (二)加强对工作人员民法典的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将民法典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水利厅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三是举办了一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四是派出副职领导参加庭审旁听活动。

  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一是将法治建设作为本局重点工作部署、推进、督促。二是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做好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升审批效率。三是依法行政,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四是保障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维护司法权威情况,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积极移送符合两法衔接标准的行政案件给公安机关。做好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五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效能。

  十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依法行政制度仍不完善。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在数量上和质量上未能较好地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经验不足,需进一步提升立法能力。二是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尚未形成。三是行政执法方式欠缺创新性。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运用不足。四是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不足,未能将普法宣传持续地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

  十二、下一年度法治工作计划

  (一)依法做好疫情防控行政管理工作。

  跟进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性文件的实施,并及时开展评估,适时进行清理和修订废止。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配套出台落实《中山市供水用水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工作方案,促进《中山市供水用水条例实施细则》落到实处。制定《中山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规定》,加强对水土保持项目的管理。修订《中山市水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制定2021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分解落实年度重点任务,指导镇街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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