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通讯员 陈锡艺)自2018年7月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中山市扎实有序推进摸底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摸排发现河湖“四乱”问题531个,已整改完成527个,整改完成率达99.2%,基本达到省水利厅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要求。
2018年9月, 市水务局印发全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清理整治主要内容、职责分工、行动步骤、进度安排及工作要求等,将专项行动分为摸底调查、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督导检查和建立长效机制三个阶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
一是在各镇区管辖的河湖管理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河湖“四乱”问题,逐河逐湖建立问题清单。二是根据“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逐项细化明确清理整治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要求和进度安排,对照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同时,市河长办成立河湖“清四乱”工作专班,负责对各镇区“清四乱”工作进行督促、督导,并建立追责问责、约谈制度,通过追责问责、约谈等机制倒逼镇区切实落实“清四乱”工作。
下阶段,中山市在继续推进河湖“四乱”整治的同时,将督促各级河长加强河湖水域的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巩固整治成效,并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清四乱”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助力美丽河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