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拟订水务发展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重大水务专业专项规划。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和洪水干旱防治规划的编制。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提出水利、水务工程建设资金规模、方向以及年度安排建议计划,提出市级供水、排水设施运行管理资金安排建议计划,并指导资金使用。承担水利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水利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