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水利设施的运行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泵站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指导水利、水务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实施。拟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组织新建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指导监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