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推进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指导我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拟订有关工作规划、计划、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市河长制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落实我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任务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等工作。落实市级河湖长交办的事项。统筹调度市水务局水污染治理工作,承担本单位水污染治理工作的检查、督办、考核等工作。负责统筹全市万里碧道建设及维护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跨界河道水环境治理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