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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堤围管理中心

录入时间:2021-08-25 来源:本网  分享:

一、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保障中顺大围(中山段)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和防洪排涝。

  (三)负责东河水利枢纽工程、西河水闸、拱北水闸、铺锦水闸等4个直属水利工程的运行、管养工作。

  (四)负责防汛物料储备的管理工作。

  (五)协调、指导和督促围内镇区水利所对干堤和险段、水闸、旱闸等建筑物的管理以及围内河道整治工作。

  (六)协调中顺大围中山段和顺德段水利工程的整体规划,负责管理中顺大围工程勘测、设计、规划和施工工作,参与大围水利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七)负责中顺大围的江河水文与水质监测工作;负责中顺大围管辖范围的内河涌水质的监测工作;承担市水务局交给的水利工程咸潮监测、水质监测及预报的工作任务。

  (八)协调、指导全市堤防工程的管理和防汛指挥调度工作。

  (九)负责市属直管堤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市堤防工程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十一)参与全市堤防工程的规划。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任务,中山市堤围管理中心内设10个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本单位的党务及人力资源管理、文秘、档案、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堤防工程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全市堤防工程的规划;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运行管理与调度科

  负责中顺大围干堤、险段、水闸及其他附属物的安全运行、日常管理和维修管理;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堤防工程的管理和防汛指挥调度工作。

  (四)工程建设与安全科

  负责管理中顺大围干堤、围内河道水利工程建设的规划、勘测、设计、概预算、申报立项、工程招标,参与工程验收;负责市属直管堤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五)水旱灾害防御科

  负责中顺大围防汛、防旱、防风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围内镇区水利所防洪工作,对全围主要水利工程设施进行防汛、防风、抗旱调度;负责组织落实汛期值班和汛前、汛中、汛后检查工作;负责运行及管养大围水文设施;负责收集、整编有关水文、雨量、气象资料;负责中顺大围防汛物料的购置、储备、调拨和仓库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安全生产、政府采购;负责协调围内镇区的相关事务。

  (六)水文水质监测科

  负责中顺大围的江河水文与水质监测工作;负责中顺大围管辖范围的内河涌水质监测工作;承担市水务局交给的咸潮监测、水质监测及预报的工作任务。

  (七)东河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所(正科级)

  负责东河水利枢纽水闸、泵站和船闸的运行和管养;负责责任堤段和附属设施的管养;负责枢纽范围内的环境整治。

  (八)西河水闸管理所(正科级)

  负责西河水闸和船闸的运行和管养;负责管理西河堤段工程及附属设施;负责本所管理范围内的环境整治。

  (九)拱北水闸管理所

  负责拱北水闸的运行和管养;负责本所管理范围内的环境整治。

  (十)铺锦水闸管理所

  负责铺锦水闸的运行和管养;负责本所管理范围内的环境整治。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中山市堤围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4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职10名,副职13名。普通雇员指标6名。

四、经费来源

  人员经费为市财政局补助一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单位领导

  主任:孔志明     副主任:陈业超  李伟军 肖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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