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水务局关于修订《中山市水利工程标准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组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公告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3〕633号)《中山市水务局关于试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中水函〔2023〕510号)等管理规定,结合本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实际,我局对2023年7月18日发布的《中山市水利工程标准招标文件范本(试行)》部分内容作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中山市水利工程标准招标文件范本(试行)》 (2023-12版)
2.《中山市水利工程标准招标文件范本(试行)》 (2023-12版)修改对照表
中山市水务局
2023年12月5日